重庆银行委托缴税三方协议签订网上办理操作手册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根据引导按照不同的签约方式进行操作:
(一)全程网签
纳税人确认提交申请后,通过电子税务局将协议电子信息发送至相关开户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信息系统自动对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将电子协议信息进行保存,并返回签订成功回执,协议生效。
(二)线下签约
纳税人确认提交申请后,自行打印一式二份协议书,按照要求加盖印鉴,并持协议书至开户银行确认信息。开户银行人工审核办理,加盖业务印章后将其中一份协议交纳税人,另一份自行留存。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根据协议书登载内容确认银行账号信息,并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发起协议验证,验证成功后协议生效。
二、业务前提
(一)全程网签
1.已在电子税务局注册并开通账户;
2.已办理存款账户登记,有银行账号信息(不包含自然人);
3.三方协议的开户银行为网签上线银行;
4.纳税人名称与缴款账号名称同名;
(二)线下签约(升级改造中,后期更新)
1.已在电子税务局注册并开通账户;
2.已办理存款账户登记,有银行账号信息(不包含自然人);
3.三方协议的开户银行为非全程网签上线银行;或者开户银行开通网签功能,但纳税人名称与缴款账号名称不同。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授权(委托)划缴协议(网签三方协议)
四、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中间“我要办税”中的“信息报告”菜单,点击“制度信息报告”下方的“授权(委托)划缴协议(网签三方协议)”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选择网签方式:“全程网签”或“线下网签”。
全程网签:
进入办理界面后,选择需要签订三方协议的银行信息;若开户银行为非网签银行,则不会带出该银行的信息,只能选择纸质签订。
纳税人核对基本信息,确认账户信息后,点击【保存提交】。
保存后,纳税人可以点击【预览协议书】,阅读“电子申报委托缴税协议书”。
确认无误后,点击【签订同步】,完成三方协议的签订。
纳税人可以点击【下载委托缴款协议书】,下载打印加盖税务机关签章的协议书。
如出现验证失败,请按如下方法处理:
常见错误类型 |
处理方法 |
协议不存在或信息有误 |
联网失败,可稍后重试或拨打88812366反馈 |
无清算行号或开户行号信息 |
联系电子税务局工作人员后台维护 |
验证失败,三方协议书号不一致 |
和银行核对三方协议号 |
纳税人名称不一致 |
请银行修改其系统登记的纳税人名称 |
征收机关代码不存在 |
和银行核对征收机关代码 |
付款账户不匹配、银行账号不一致 |
和银行核对账号(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修改) |
帐户名不一致、缴款单位名称不匹配 |
和银行核对账号(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修改) |
账号为销户 |
和银行核定账户状态 |
税库银本地服务失败 |
联网失败,可稍后重试或拨打88812366反应 |
签约失败,重复签约 |
已有有效协议,无需重复网签 |
该税务机关下已有同账号、同名称签约信息 |
五、注意事项
开户银行为网签上线银行、纳税人名称与缴款账号名称必须同名才能办理。如纳税人名称与缴款账号名称中含有如“(重庆)”、“(有限合伙)”等字样的,请确认两者的括号是全角“(”、“)”还是半角“(”、“)”,要完全一致才能申请全程网签。同理,存在其他特殊字符的也是相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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