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个人金融信息,不给坏人可乘之机

2020-03-09 16:04

在这个资讯异常发达,电子数据爆炸的年代,是否接到过推销的骚扰电话,是否曾因为个人金融信息泄露而烦恼过?今天,重庆银行给您带来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小知识,能够帮助大家了解什么是个人金融信息并更好地保护自己的个人金融信息。

一、个人金融信息的定义

个人金融信息,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开展业务或者其他渠道获取、加工和保存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及其他反映特定个人某些情况的信息。

二、个人金融信息风险防范要点

(一)切勿将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转借他人使用。

(二)在日常生活中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也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金融信息。

(三)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切勿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谨防个人信息被盗。

(四)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例如:“仅供******用”,以防身份证复印件被移作他用。

(五)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等,对写错、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应撕碎或用碎纸机及时销毁,不可随意丢弃,以防不法分子捡拾后查看、抄录、破译个人金融信息。

(六)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号码、手机短信和邮件。警惕向您询问个人金融信息的电话及电子邮件,在任何情况下,法院、警方都不会要求您告知银行账户、卡号、密码或向来历不明的账户转账,如遇到此类情况,应予以拒绝,必要时立即报警。

(七)为手机安装有效的安全保护软件,不要在社交平台上随意接收别人发来的图片、二维码、链接和APP,以防手机被木马病毒入侵。不要向任何人透露手机短信中的校验码、验证码等交易密码。银行和支付平台客服绝不会向用户索取账户密码、短信校验码。

(八)要在可靠WiFi网络环境下进行网上支付,网购付款时使用正规工具,不要随意点击卖家发来的任何“付款链接”。

三、涉及个人金融信息的法律法规

(一)《刑法》第253条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